第(2/3)页 这货本来就唯恐天下不乱,如今有人肯陪自己吵架,他自然求之不得。 “死丫头,你竟然敢说我穷!”他梗着脖子,不禁破口大骂,“小爷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 他的确不缺钱。 赫连家富可敌国,番邦的大半产业都在他们姐弟俩手里。 即便是拓跋煜只手遮天,也不敢对赫连家赶尽杀绝。 杀了他们,番邦经济定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 见两人要吵起来,沈婉和素问连忙上前把两人拉开。 唉,看来一支医疗队是不行的了,必须得分成两队。 这两货若凑一起,非得打个天翻地覆不可。 大妞娘性子好,按理说她和凌筱筱一组最为适合。 不过在几个人里,她们两个医术最差,这个组合显然不合适。 思来想去,沈婉决定还是让素问和凌筱筱一组。 反正他们是兄妹,即便吵翻了天也没事。 赫连长君虽然嘴欠,但对大妞娘还是比较尊敬的。 大妞娘性子温柔,又是有夫之妇,这让赫连长君不敢轻易造次。 至于自己,干脆就两边跑得了。 虽然这次会议不欢而散,不过沈婉还是在药铺门口贴出了招人的告示。 当然,她并没有用“护士”二字,只是说想多招些学徒。 对于沈婉等人的医术,城里的百姓们都为羡慕。 一听他们要招学徒,药铺门口的队伍直接排成了长龙。 赫连长原本打算只招女性,不过沈婉还是决定男女各招一半。 毕竟战争太过残酷了,而男性不管从身体素质还是心理素质都相对更好一些。 于是,他们从百姓中选了一百人,然后统一进行培训。 有了这一技之长,即便战争结束了,这些人后半辈子也会衣食无忧的。 不得不说,这些学徒们还是蛮聪明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不管是打针输液还是包扎伤口,他们都能做的极为娴熟。 沈婉平时就在那儿指点一下,闲暇时就跟着大妞娘学缝制嫁衣。 只不过她的手实在是太笨了,十根手指捅的满是针眼,可针脚却依旧缝的歪歪扭扭,宛若新从土里爬出来的蚯蚓一般。 若穿这嫁衣出嫁,那未免有些太丢人了。 “算了,还是我给你做吧。”看着那双可怜的小手,大妞娘心疼地说。 沈婉听了,连忙摇头:“不是说大魏有风俗,新娘嫁衣最好是自己做吗?” “是我不好,当初我不懂这些,你成婚时的嫁衣我还是让染秋她们给你做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