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我的决心-《北派盗墓笔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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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吹口哨,不要回头,也不要拿着手电筒乱照,因为保不齐你会突然照到什么东西。

    还有最最重要的一点,我以前听村里张老头讲的,走夜路千万不要脱衣服,因为脱衣服时的动作会完全盖住人肩膀上的三盏阳火,阳火一黑就要出事。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老感觉背后有脚步声,就是有人跟着我走,我不敢回头看。

    突然。

    有只冰冰凉的手,轻轻拍了拍我肩膀!

    我槽!

    我猛的一回头,举枪就要打。

    “如索得波饮拜!”(藏语)

    一个一身白衣,头戴头灯,身背竹娄的年轻女孩儿赶忙举起手,她慌里慌张,对我用藏语解释。

    我愣在了原地。

    这不是夏尔巴部落的小仙女吗?

    “是你!”

    “大半夜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你刚才吓我一跳,我以为是孤魂野鬼。”

    她显然听不懂我说话,叽里呱啦一顿解释,操蛋的是,我也听不懂她说什么。

    我说刚才怎么一个小白点一闪一闪的。

    原来是她头灯坏了,她刚才带着头灯在半山腰走路,时亮时灭。

    她很漂亮,我对她有好感,所以我愿意听她讲听不懂的藏语。

    我看背篓里装了很多像酸枣核一样的东西,很多还带着叶子,我大概明白了,她是晚上来山里采药,这种药我起初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后来知道了这是四川产的一种药,叫“补骨脂”,每年十月份是最佳采摘期,主要作用是治疗一些身体虚弱的小毛病。

    “你头灯坏了?”我指着她头说。

    她懂了,点点头。

    “你没灯,害怕是吧?”

    她点点头。

    “那你跟我走?行吧?”

    “我正好出山有事儿,顺便把你带出去,要不然没灯你路都看不见,在说,这山里保不齐有什么脏东西。”

    她疑惑的看着我,显然又没听懂。

    我直接抓起她胳膊,带着她一道走。

    因为知道我是部落的朋友,所以她并未反抗我。

    路上我回头看她,越看越好看,这就是少数民族的优秀基因,不施粉黛,不用任何化妆品,一张美人脸精雕细琢,浑然天成。

    这要是在化上妆,那肯定会不得了,秒杀电视上百分之九十五的女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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