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龙为神兽,周身是宝,这七劫魔龙更是如此,万丈龙身,上上下下,里里外外,不知能拆分出多少灵材,品阶还都不低,普遍都在七阶至八阶之间,精华部分如那逆鳞,还有龙脊大骨,更是位列九阶。 九劫材料,可称仙物,炼制极品仙器,那是绰绰有余,若是落到九阶仙匠手中,甚至可以炼制仙宝。 许阳如今有离地焰光旗与九仪轩辕剑两大功德之宝在手,器道修为也入八境,对于宝器的需求已经没有那么强烈,所以这魔龙拆分出的材料,他打算投入到其他地方。 如那龙皮,便可制符,作为修真百艺四大源流之一,符箓一道在天工造法中占据着极重要的地位,甚至与阵法不相上下,没有符箓作为“粘合剂”印刻万器,那机甲根本无法组合成型,更别说驾驭指使了。 所以,这魔龙皮,许阳准备拿当符法的“冲关材料”,看看能不能制出极品仙符,将自身符箓造诣也提升至八阶。 毕竟有地仙界的支援,东胜天庭给他提供了不少法门,八阶符法已然不缺,只差实践印证。 东胜天庭那边,只能给他法门,可不敢给他七劫魔龙皮这样的材料练手。 这也是地仙界的一点弊端,高阶资源都集中在通天秘境,各大势力又保持相对平衡,万道学宫无法打破局面,开动战争,攫取暴利。 这蓝星世界就不同了,北冥龙渊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個。 所以说,乱有乱的好处,风口浪尖才有弄潮儿! 龙皮如此,龙鳞龙骨,还有残留的龙血龙肉,许阳都有安排,或是炼器或是炼丹,有的还能用来演练阵法…… 这庞然万丈的龙尸,简直就是一个大礼包,消化之后,他与万道学宫的实力,必能再提一个台阶。 除去龙尸,还有身家,作为一大洞天秘境,北冥龙渊的底蕴不用所说,藏有海量奇珍,甚至这龙渊本身,都是一件重宝,可以大大充实万道学宫的府库,令亿万修士受益。 许阳准备将这个地方改造成“养殖基地”,利用这龙渊得天独厚的环境培育灵兽,进一步提升万道学宫的产能。 魔龙尸身,洞天库藏,还用龙渊之地,以及数千俘虏,大小蛟龙。 这就是此行的主要收获。 除此之外…… 许阳翻手,取出一物,赫是一颗裂痕满布,濒临破碎的灵珠。 灭元珠! 北冥龙渊的本命仙器,位列极品。 极品仙器,虽然珍惜,但对许阳而言也就那样。 不说他自己炼制的离地焰光旗,单是之前对那些洞天传人,仙门道子的缴获,他手上就有好几件极品仙器。 这些极品仙器,对他作用不大,因为他根本没有那么多时间,参悟这些仙器的道理玄机,化为己用。 现在当务之急,是提升实力,尽快步入劫境,否则等到仙境神国回归,地仙天仙入世,他与万道学宫将没有任何反抗之力。 不入劫境,不成仙果,一切都是空中楼阁。 所以,这些极品仙器,虽有妙道真理,参悟大有裨益,但许阳却只能搁置不理。 唯独这灭元珠例外! 这灭元珠,本是北冥龙渊这劫境魔龙的内丹龙珠,被他用魔功炼制才转为本命仙器。 要知道,北冥龙渊并不精通炼制之法,如何能能将本命龙珠炼成极品仙器? 就是因为龙珠特殊,可以作为“载道”之物,不需要北冥龙渊精通炼器之法,只需要他将自身魔果注入,就能造化天成,炼就绝顶魔器。 所以,此珠含有北冥龙渊魔道功果,毁灭之机,大道之理,又因此前大战,处于破碎边缘,无法修复,许阳可以肆意使用,无须心痛。 通俗点来说,这就是一个超大号的魔道经验丹,放到外界不知会引来多少魔道修士争抢,就是劫境魔君,也有可能打得头破血流。 许阳可以利用它,获得大量的魔道感悟,提升自己对魔道的理解。 这很重要! 许阳仙武同修,武道方面不用多说,以武经为本,融汇战神图录,主体为“气血武道”与“虚空大道!” 至于仙道,也不复杂,主修阴阳五行,可谓造化创世之功,天地万法聚在其中。 但这还不够,有生必有死,有阴必有阳,有创造之法亦要有毁灭之功,如此才能成就“混元”大道。 这是许阳在地仙界,钻研上古仙法后的感悟,也符合他对“金仙”与“混元”的认知。 而在这个世界,他的这份感悟与认知,更是得到了实例印证。 那婆罗教门的三相之神,梵天主掌创造,毗湿奴主掌维护,湿婆主掌毁灭,乃婆罗教门的至上之主,但据说这三神之上,还有一大存在,名曰——梵! 三相神,是“梵”的化身,据说只要三相合一,便可成就真正至高无上的大梵功果,创造宇宙,生灭世界,掌握过去与未来。 不止婆罗教门,佛门也是一样,燃灯,释迦,弥勒,代表过去未来与现世之果,若能三者合一,便可成就无上真佛,普照三千,雄镇诸世。 用玄门仙道的说法,就是——金仙! 毁灭创造尽是功,过去未来皆是我,开天辟地,毁天灭地,皆在一念之间,有重练地风火水之能,这就是金仙大能! 许阳现在,虽只是小小大乘,但并不妨碍他展望未来,通过魔道掌握毁灭之理,铸就金仙根基。 另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参悟魔道毁灭之理,亦可印证仙道创造之机,有助他突破劫境,成就真仙。 (本章完) dengbi.net dmxsw.com qqxsw.com yifan.net shuyue.net epzw.net qqwxw.com xsguan.com xs007.com zhuike.net readw.com 23zw.cc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