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寻妖事务所》-《爱情公寓生活日记》


    第(2/3)页

    程明秋麻利的点开了起阅中文网的主页,输入了寻妖事务所五个字之后,出现了几本相似的书籍,程明秋的书就排在第一位。

    “寻妖事务所?”曾小贤有些疑惑,随后忍不住吐槽:“这什么鬼名字?”

    程明秋狠狠拍了一把他的肩膀,高声道:“认真看你的书!哪来这么多废话。”

    曾小贤赶紧闭嘴,右手在嘴上比划了一个拉链的手势,开始认真看起小说来。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一种叫做“大都市”的东西开始出现在这个地球上。

    在那里的大楼高耸,那里有如同迷宫般的道路,那里即使在夜晚也亮如白昼,那里居住着各种各样的人类,依靠这个城市生存,自身也成为这个都市运作的动力。

    可是人类也许不会想到,他们每建造一栋大厦,每铺设一座高架桥,每多亮起一盏彻夜不熄的灯光,就会有多少自然环境因此而被损坏,有多少其它生物失去家园,使它们抑起头来时,再也无法看到熟悉的星空。

    人们也许永远不会关心它们将何去何从,但是生命是很顽强的,为了生存下去它们会强迫自己去适应新的环境,适应人类,适应这样的都市。

    人类也许永远都不会发现,正在和他们分享这个城市的不仅仅是野狗、野猫、鸟雀或者昆虫而已,还有一些聪明的利用人类外表隐藏在人类之中的“生物”,它们或者出于善意,或者出于恶意,它们居住在这个城市中,为了生存,为了捕食,为了进化……

    城市大了,什么样的生物都可能会有……”

    说实话,故事开头的这一段楔子确实吸引住了他,小贤忍不住想道:“要是我们身边真的生活着一些成精之后化为人形的怪物,那多渗人啊。”

    曾小贤接着往下看,案发现场左近发生的连环碎尸案终于完全呈现在他的面前。

    红云市发生了一场重大的碎尸案,说是碎尸案其实也不太合理,因为案发现场只留下了被害者死不瞑目两眼血泪的头,尸体其他的物件皆被凶手以不知名的手段销毁了,警方从现场找不出一丝凶手的痕迹。

    这是两个月之前所发生的。

    然后一个月之前,在这个案发现场不远的地方,又出现了相同的碎尸案,现场相差无几。

    在那之后的一个星期,再次发生了一起碎尸案,警方依然毫无头绪。

    接着,凶手开始变本加厉,一个星期,五天,三天,案发时间越来越快,市民都已经草木皆兵了,谁都不愿意相信红云市里居然隐藏着一个这么残暴可怖的恶魔。

    故事就以这么一个凶杀案展开了。

    神秘身份的主角出场,他是一名半路出家的寻妖师。虽是半路出家,可他的本事却不弱,从最近的案发现场里,寻妖师嗅到了一丝妖物的气息,既然是妖物,那他的作案方式就不能以常理推断。

    其间,命案依旧在发生,寻妖师总是在案发后几分钟才赶到,数次与凶手错过。不过在最新一次命案发生的时候,他及时赶到,总算看到了妖物的背影,妖物在行凶的时候回复了本体,是一只豺狼。

    在拐进一条巷子之后,寻妖师就丢失了妖物的踪迹。

    跳上一家楼房的瓦房楼顶,他抬眼扫视起了周边的环境,这时候,寻妖师注意到了不远处的公交总站,他眼睛一亮,难道……

    果然,幻化成了人形的豺狼相貌平平,穿着也很普通,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眼角的寒光总会让人不寒而栗,为了掩盖自己这个特点,他戴上了眼镜,尽量避免着与人直视。

    他已经以人类的形态生活在城市里好多年了,一开始不太习惯,害怕被人认出来,处处畏首畏尾。

    一旦嘴瘾上来,也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备好的生猪、牛肉打牙祭。

    后来胆子慢慢变大,遇到家门口的流浪汉,他会想办法留下他。

    本来一切都挺好的,他也在人类生活里如鱼得水,甚至找了一份工作,是夜班的公交车司机,这样,他就更好动手了。

    吃人和修行,他一直没放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