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五十五 一个冷知识-《启明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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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话又说回来,这个邹亚娜的请求对于明国来说搞不好还真的是一个战略突破口。
东南亚诸国的宗藩关系、正常国际关系原先都是和宋朝建立起来的,明国之前并没有和东南亚诸国建立什么正式的外交关系,所以也需要重新缔结关系。
而现在,原先属于宋国关系网络中的南越李氏王朝因为儒家思想上的冲突而和基本上不太可能主动联系明国,局势就僵在这里。
所以明国正好缺一个正当借口介入东南亚局势。
邹亚娜作为一个篡位者,一定非常急于得到中央王朝的承认来稳固他的政权的合法性,这个时候提供给他这至关重要的合法性,那么就能以此为借口介入东南亚的政局当中了。
所以苏咏霖思考再三,觉得他没有必要纠结于邹亚娜是不是篡位者的身份,他只需要从明国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就可以了。
南越,十有八九是敌对的。
占城国,却因为其国王的篡位者身份而有可能成为大明的盟友。
这两面夹击南越的局势不就成了吗?
苏咏霖这样想其实也没什么问题,南北夹击南越,让他们进退失据,创造出对明国有利的条件,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于是苏咏霖决定承认占城国的存在于邹亚娜对占城国的统治。
不过很快,苏咏霖便得知了一个让他也感到有点意外的冷知识——南宋还没有从法理上承认南越是个独立的国家。
和高丽、占城、真腊等国不同,南宋不承认南越是个国家,虽然他们从五代十国时期就脱离了中原王朝的统治并且事实独立,宋也无力收复南越,可后来的宋统治者就是不承认。
你独立是你的事情,我承认是我的事情。
李天祚即位后,完颜构就下诏册封其为静海军节度观察处置等使、特进、检校太尉、兼御史大夫、安南都护、上柱国、交趾郡王。
绍兴二十五年,完颜构赐封李天祚为南平王。
在南宋这边的法理叙事当中,李天祚的法理身份是南宋的官员、郡王,而不是南越国王。
尽管南越李氏对内称大越国,李天祚对内称帝,但是宋王朝在法理上并不松口,只承认它是南宋贵族爵位体系下的特殊的存在,南越的领土在法理上依然被南宋认为是自己的领土,称呼南越的时候也不以【国】称呼之。
这倒是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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