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回】招宣府初调林太太 丽春院惊走王三官 (文嫂通情林太太 王三官中诈求奸)-《秋水堂论金瓶梅》

    一“表里不一”的讽刺

    此回讽刺林氏、西门庆、文嫂诸人,主要手法是连用“表里不一”的语言。也就是说,语言表面上的冠冕堂皇,掩藏了内里的肮脏污秽。然而语言的表面越是彬彬有礼,就越发衬托出这些人物动机和行为的无耻,整个修辞效果也就愈发滑稽可笑。

    文嫂引动林太太一段,应该和王婆设计勾引金莲、冯妈妈说合王六儿一段参看。金莲本来已经见过西门庆,早就有意了,而本性好强,所以得到王婆、西门庆大灌米汤,便立即软化。王六儿也是早就怀着勾引西门庆的心思,当时正值女儿出嫁、丈夫送亲、独居不惯,冯妈妈以解除寂寞、得到利益两件事加以打动,正合在她的心上,一说便成。惟有林太太,身处富贵,结交的情人也不少,所以文嫂着意要把西门庆的家业、势力、相貌、性情说得花团锦簇,但是首先从她喜欢嫖妓的儿子王三官入手,既开始了一个难以骤然开始的话题,又提供一个初会的借口:“昨日(西门庆)闻知太太贵诞在近,又四海纳贤,也一心要来与太太拜寿。小媳妇便道:初会,怎好骤然请见的?待小的达知老太太,讨个示下,来请老爹相见。今老太太不但结识他往来相交,只央挽他把这干人(即三官的帮闲们)断开了,须玷辱不了咱家门户。”一席话,巧妙含蓄,只是难为她如何想出“四海纳贤”的妙语!

    王招宣府是何等地方?是金莲九岁被卖入、学习弹唱的地方。金莲在这里,“不过十二三,就会描眉画眼,傅粉施朱……做张做致,乔模乔装”。这些伎俩从何学来?我们可以想象。前回爱月儿对西门庆描述林太太:“今年不上四十岁,生的好不乔模乔样,描眉画眼,打扮得狐狸也似。”金莲十五岁的时候,王招宣死了,金莲才被母亲潘妈妈以三十两银子转卖到张大户家。第一回中就已埋伏下的笔墨,至此始见着落。

    西门庆去招宣府,从后门进入,偷偷摸摸,暗暗悄悄,何等诡秘。然而一旦进入后堂,里面忽然“灯烛荧煌”,正面供养着王三官儿的祖爷、功臣王景崇的图像,“穿着大红团袖,蟒衣玉带,虎皮交椅坐着观看兵书,有若关王之像,只是髯须短些”。迎门朱红匾上,写着“节义堂”三个大字,两壁隶书对联道:“传家节操同松竹,报国勋功并斗山。”这段描写,与林太太、王三官儿寡廉鲜耻的行为形成了绝妙对比。而西门庆眼中看到的画像与对联,正与林氏从帘子里偷看到的西门庆映照。这段描写,仿佛是上文王景崇像赞的下联:“见西门庆身材凛凛,一表人物,头戴白段忠靖冠,貂鼠暖耳,身穿紫羊绒鹤裘,脚下粉底皂靴,就是个:富而多诈奸邪辈,压善欺良酒色徒。”下接:“林氏一见,满心欢喜。”妙绝。

    然而作者到此,兀自不肯住手,下文描写二人人港,更是曲尽嘲讽之至。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全然不描写林氏的相貌。无论爱月、文嫂,都没有具体地谈到过林氏容貌如何,一个只说“今年属猪三十五岁,端的上等妇人,百伶百俐,只好像三十岁的”,另一个又只说“生的好不乔模乔样”。此处在西门庆眼中,也只看到她的衣饰而已:“头上戴着金丝翠叶冠儿,身穿白绫宽袄,沉香色遍地金妆花段子鹤氅,大红宫锦宽襟裙子,老鹳白绫高底子鞋儿。”并加上两句匪夷所思的绝妙赞语:“就是个绮阁中好色的娇娘,深闺内施屄的菩萨。”那么,西门庆勾搭林氏,其实最主要的是为了报复王三官儿与桂姐,是为了三官儿十九岁花枝般的妻子(别忘了她还是声势显赫的六黄太尉的侄女儿),也是为了借着征服林太太,征服招宣府“世代簪缨、先朝将相”的高贵社会地位——这种世家地位,无论西门庆结交多少权贵,家业多么豪富,都是望尘莫及的。

    作者曲折的讽刺,都在林氏、西门庆与文嫂的对话中摹写出来。二人见面,礼数越是周到,语言越是正经,就越是觉得不伦。比如林氏托言请西门庆断开那些勾引王三官嫖妓的帮闲(其中包括西门庆的两个结拜兄弟老孙、祝麻子),林氏道:“几次欲待要往公门中诉状,诚恐抛头露面,有失先夫名节。”亏她说得出“先夫名节”四字。这也从侧面映衬后来吴月娘抛头露面到公门告陈敬济,可见这在公卿士大夫眼中是不合适、不雅相的。

    在做爱描写之后,作者叙述二人如何起来整衣,西门庆如何告辞回家,基本上全用四字一断的对称短句,以简省的社交语言传达入骨三分的讽刺:“三杯之后,西门庆告辞起身。妇人挽留不已,叮咛频嘱,西门庆躬身领诺,谢扰不尽。”“谢扰不尽”四字,可圈可点。

    正因为作者是以传统的宾主相别的客气话作结,才使得讽刺的味道更浓烈。最后,西门庆来到街上,“街上已喝号提铃,更深夜静;但见一天霜气,万籁无声。西门庆回家,一宿无话”。以优美而清冷的景语结束这场男女苟合,极尽幽冷之至。

    此回下半,写西门庆派人从丽春院抓走五个帮闲(只勾了老孙、祝麻子、桂姐儿和秦玉芝的名字),略弄手脚,终于迫使一向高傲的贵胄公子王三官儿亲自来家向他求情,可谓大大地出了一口气。在公堂上,西门庆以冠冕堂皇的语言责骂了那些帮闲子弟。所责骂之处,其实没有一点不对的地方,然而讽刺的是西门庆这番正大光明的语言下面所隐藏的私心。作者一直写到西门庆回家,把责罚帮闲的前后过程备细说与月娘,大义凛然地补上几句:“人家倒运,偏生这样不肖子弟出来……家中丢着花枝般媳妇不去理论,白日黑夜只跟着这伙光棍在院里嫖弄,今年不上二十岁,年小小儿的,通不成器!”西门庆似乎太投入这个正义的角色,既忘了自己的行藏举止,也忘了他整治王三官儿的自私动机。这时妙在被月娘一口说破:“‘你乳老鸦笑话猪足儿,原来灯台不照自!你自道成器的?你也吃这井里水,无所不为,清洁了些什么儿?还要禁人!’几句说得西门庆不言语了。”没有月娘的话,读者本也能够看破这一层,然而有了月娘的几句话,更照亮西门庆对着妻子侃侃而谈仁义道德的可笑。

    就在此时,忽报应伯爵来访。应二等了“良久”,西门庆才出来。见面后,一个追问西门庆是否责罚了王三官儿的帮闲,一个矢口抵赖。绣像本评点者在这里评道:“混赖得奇。恐伤应二之心。”这个伤心,如绣像本评点者所说,便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之意。但是说西门庆怕伤应二之心,倒不如说是西门庆还有一些儿残存的自觉为更恰当:西门庆面皮再厚,听了月娘一番话,也难免要觉得有些内愧,何况应伯爵不就是陪同西门庆嫖妓的帮闲?前两天不还在爱月处陪着西门庆吃酒玩乐?这和老孙、祝麻子帮闲王三官儿有何不同?难怪西门庆“良久”才肯出来见伯爵。

    聪明的应伯爵,一番话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得八九不离十:“哥,你是个人,连我也瞒着起来?今日他告我说,我就知道哥的情。怎的祝麻子、老孙走了?一个缉捕衙门,有个走脱了人的?此是哥打着绵羊驹驴战,使李桂儿家中害怕,知道哥的手段。若都拿到衙门去,彼此绝了情意,都没趣了。事情许一不许二。如今就是老孙、祝麻子见哥也有几分惭愧,此是哥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休怪我说,哥这一着做的绝了,这一个叫做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若明逞了脸,就不是乖人儿了。还是哥智谋大,见得多。”绣像本评点者眉批道:“一味谀奉,微带三分讥刺。”这是此回之中,最后一层有表有里的语言——表面上一味奉承,实际上含着深深的辛辣与不满。

    二三官的俄狄浦斯情结?

    此回三官儿见帮闲来家缠他,向母亲求救,“直到至急之处,林氏方才说道:‘文嫂他只认得提刑西门官府家,昔年曾与他女儿说媒来,在他宅中走的熟。’王三官道:‘就认得西门提刑也罢,快使小厮请他来。’林氏道:‘他自从你前番说了他,使性儿一向不来走动,怎好又请他。他也不肯来。’”所谓“前番说了文嫂”者,想来一定是三官发现文嫂给他的母亲做牵头,这才发了一通话,使得林氏羞耻,文嫂不敢公开地上门。那么,如今林氏、西门庆串通做这一番手脚,不仅是他们二人偷情的借口,又断绝了这个不肖子的嫖妓门路,同时也为自己出了一口气,使得三官儿从此以后,再不敢说文嫂,再不敢管束自己母亲与人偷情,更不敢管束她与西门庆偷情了。

    儿子管束寡母与人私情,除了怕“出丑”之外,听起来颇有俄狄浦斯情结。唐朝张鷟《朝野佥载》卷五记载一事,后来被凌濛初改编成白话小说,收在《初刻拍案惊奇》中,即卷十八《西山观设箓度亡魂开封府备棺追活命》,就是讲述某寡妇在开封府尹李杰处告独生儿子不孝,必求将其打死,其子不能自理,但云:得罪于母,死所甘分。府尹劝告不从,遂命其买棺来收儿尸。寡妇既出,谓一道士:“事了矣。”被府尹派人尾随,看在眼中。次日,收道士、寡妇,一讯承伏奸情,“苦儿所制,故欲除之”。李杰释放儿子,杖杀道士与寡妇,同棺盛之。刘餗的《隋唐嘉话》也记录了这段故事,但我们须注意其不同处:一,儿子在法庭上的反应,不是“不能自理”,而是“涕泣,不自辩明,但言:得罪于母,死甘分”。比“不能自理”要主动——暗示不是不能辩,而是不想辩——也更感人。二,“杖母及道士杀,便以向棺载母丧以归”,并没有把寡妇与道士放在一个棺材里面。

    到了南宋署名皇都风月主人所著的《绿窗新话》,在《王尹判道士犯奸》条下,开封府尹改姓王,而寡妇、儿子、道士都有了姓名,寡妇与道士的偷情被安排在道士为寡妇的亡夫所做的超度仪式上,使得他们的私情更加得不到读者同情。儿子的形象被削弱,我们看不到他在法庭上的反应,只有寡妇的“忿怒”,以及她对道士说“事了”时的欢喜鼓舞(“笑谓道士”云云),这也是为了把寡妇描绘得更加冷酷无情。最后,却只说“重治道士于法”,没有谈到对寡妇的处置。似乎觉得杖杀寡妇未免太残忍,最主要的是有损儿子的形象。

    凌濛初的白话小说更是别开生面,把寡妇、道士偷情,以及儿子对他们的百般间阻,刻画得淋漓尽致。寡妇与道士的佳期一次次被儿子弄手段破坏,欲望的阻挠和期待完成一方面成为叙事发展的推动力,一方面又成为诱惑读者看下去的主要因素。小说人物难以满足的欲望挑动着读者阅读的欲望,使得这篇小说的叙事结构,就好像那个十数岁情窦初开的儿子,很有一种“性虐狂”的扭曲感。读到最后,读者简直不由得要可怜那一次次被间阻的道士与寡妇。也许是因为作者顾虑到读者对寡妇和道士的同情,于是特地安排两个原来的故事中所没有的年轻道童做道士的男宠,其一还与寡妇通奸,以此来显示寡妇与道士之间本无爱情,只是情欲;又写儿子在法庭上坚决为母亲辩护,在府尹下令责打寡妇时,趴在母亲身上大哭,要求代打,母亲也终于“醒悟”,和儿子抱头痛哭。最后府尹只把道士当着寡妇的面活活杖杀,赦免了寡妇,然而寡妇终于郁郁病死,与她有私情的那个道童也死了,另一个道童还俗娶妻,儿子则得到美满生活云云。作者这样的改写,当然旨在加强读者对儿子的同情,也突出了道德宗旨,给不同的人物安排“适得其分”的报应。但是,与《拍案惊奇》中的其他小说不同的是,在这篇小说结尾,作者一连用了数首诗歌咏小说中所有的人物,给他们每人再度下一个“定论”,而这正说明这个故事不能以“黑白分明”的道德标准来定义的复杂性,以及作者心中对这些人物的矛盾态度。

    在南朝乐府民歌里,有“宁断娇儿乳,不断郎殷勤”的歌词。这分明咏唱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或者寡妇的私情,表示为了情郎,连怀中哺乳的娇儿都可以舍弃——世上尽有这样的感情,这样的女人。这两句歌词,堪为上述的故事做一个注脚。我想,我们还是不要把“封建社会的妇女追求个性解放与自由爱情”太浪漫化了,应该睁开眼,看到人世间复杂的、充满矛盾与张力的、不能仅用一种意识形态或道德标准来简单定论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