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纪默一伙人,踏入了忘京。 故地重游,纪默心中感慨万千。 想当年,他与赢天宝第一次进入忘京的时候,受尽了阻碍与白眼。 如今,则是完全不一样了。 刚进城,纪默就被民众认出来了,阵阵惊呼声一下子就如同雷鸣,引发巨/大的轰动。 “天呐,是纪大才子!” “《赤伶》的作者,纨绔子弟的克星,天香狼骑军团之主,大秦皇朝的守护者,我们最尊贵的纪先生回来了!” …… 人群蜂拥而来,夹道欢迎,大家伙发出热烈的欢呼。 纪默在大秦皇朝的人气非常旺,可以说上到文武百官,下到黎民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声威甚至比赢天宝还高。 毕竟赢天宝就是纪默扶上皇位的,而大秦帝国从摇摇欲坠,到现在几乎吞并了整个南域的所有世俗国家,一跃成为天下最强盛的皇朝,都是纪默的功劳。 一缕缕信仰之力汇聚而来,没入纪默的身体。 他的身躯在不知不觉中变强,慢慢发生着蜕变。 在这些民众的心里,纪默就是他们此生不变的信仰。 “先生,你真厉害,人们都喜欢且爱戴你!” 林梦萌瞪着大眼睛,眼眸中泛起小星星,心中也为之感到骄傲。 要知道人心复杂,想要得到众人发至内心的尊崇,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纪默能做到万民敬仰,着实是了不起。 发现自己如此受欢迎,纪默心中也是美滋滋的,笑道:“我不过是贴近群众,喜欢跟他们打成一片,才受此欢迎。你们以后亦当如此,切勿觉得自己实力强就飘了,瞧不起普通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三个学生纷纷点头,受教。 慧能和范景行心中大为触动,纪先生尊贵无比,却愿意置身红尘,与凡人打成一片,此等心性,举世无双。 众神高高在上,蔑视一切,就连天仙也视凡人为蝼蚁,唯有纪先生赤子之心,融于红尘,这才是真正的大爱无形! 经过一条烟花柳巷的时候,纪默更是受到难以想象的追捧。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