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思思啊,张盛那人很危险-《这个明星太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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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之后,见面机会多了?

    这是拿顾思思说事儿啊!

    张盛会上当么?

    肯定不会!

    他可不是那种因为你女人而智商大打折扣之人。

    “签约你们公司,恐怕才会‘爱而不得’吧?”张盛一笑说道。

    真当我傻子呢?

    戏文看多了吧,还以为我张盛跟那唐伯虎一般,为了泡妞儿卖身华府?

    你们要来个美人计什么的,好歹让顾思思上啊!

    你这个经纪人上有什么用?

    “你应该清楚,有公司支持和没公司支持,那完全是两码事儿。”王桂兰说道,“难道你想当独立音乐人?”

    “公司可能是助力,也可能是束缚。”张盛说道,“不是么?”

    这是谈条件呢!

    王桂兰什么人,哪儿还听不出张盛话里的意思。

    “公司看好伱的潜力,给出的合约必让你满意?”王桂兰道。

    “都不知心有多大,谈何满意?”张盛说道。

    “心大,也不能脱离实际。”王桂兰说道。

    这意思就很明显,你如今不过是个刚出道的新人。

    新人就要有新人的觉悟。

    你难道还想要天王巨星的待遇?

    可能么?

    “一個人的价值,不在于年龄大小,以及入行早晚。”张盛说道,“而在于他能创造多少价值。你说呢?”

    “你很自信。”王桂兰说道,“说说你的条件吧?”

    对于张盛这话,王桂兰是认同的。

    你能创造多少价值,那么你就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可创造价值多少,恐怕也很难评估。

    “年限、版权!”

    张盛道了四个字,没说具体的,但王桂兰却知晓其中的意思。

    年限不能太长。

    新人合约,动则七八年,甚至上十年。

    这显然是张盛不能接受的。

    作品版权必须归他张盛。

    前者还好。

    毕竟,张盛参加完《璀璨之星》估计就已经火了,公司投入的相对不高。

    年限短,不至于刚把人捧红,然后就给他人做嫁衣。

    可版权的问题,那估计就没有商量的余地。

    张盛其中一个价值,那就是他创作的歌曲。

    版权不握在手里面,公司怎么约束艺人?

    他们签的是艺人,不是大爷。

    他们要的给他们挣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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