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可惜的是,这个队长完全不把外族人当人看,这也直接导致混血表嫂的母亲诞下混血表嫂没多久,就被折磨致死。 在混血表嫂十岁左右的时候,他的父亲,也就是那个战队小队的队长,被达赛城的军队干掉了,尸体都没找回来。 这对于混血表嫂而言,既开心又彷徨。 失去了生活依托的她,由于样貌不错,被卖进了风俗店,度过了很长一段暗无天日的生活,所幸,在她被拉去接客的前一天,被白俊买回家,做了夫人。 或许有人感觉,这事儿怎么如此凑巧,竟会在即将接客的前一天被卖走,该不会白俊其实已经留意她很久了吧? 其实并非白俊留意这位夫人很久,而是白俊的大夫人留意这位混血夫人很久,说起来真是巧,白俊的大夫人竟然和这位混血夫人身处同一家风尘场所,在确定白俊与其他约克汉城人不同之后,她便劝说白俊将这位可怜的混血精灵也赎出来,可白俊刚刚买完第二个夫人,根本没钱再买第三个,于是只得先和风俗店老板说明情况,老板也知道白俊的家世,自然不敢怠慢,要出高价后,一直拖着不让混血表嫂接客,直到后来,混血表嫂又被另一个贵族看上了,白俊只得硬着头皮,借钱凑数,方才勉强在被迫接客的前一天,将混血表嫂买下。 故而,没有家的混血表嫂便将大表嫂当做自己最亲的家人,大表嫂的家也自然就是她的家。 于是,在最终投票选择居住地点的时候,大表嫂以两票的绝对优势胜出。 确定了居住地,我看向白俊,道:“离开约克汉城,你就不再是银翼公会的长官,而是无职的流浪冒险家了,你实力强弱我不知道,但就算实力不弱,被收入大型冒险家公会,恐怕最开始的收入也会很低,难以支撑家计。” 白俊面色难堪,点头认可了我的话。 “没关系”大夫人当先表态,道:“就算日子再苦,再累,只要大家能平平安安的,比什么都强。” 大表嫂的话说的至真至诚。 四位表嫂在被娶进家门之前,都是身份最卑贱的女奴,吃的比畜生都差,住的比狗窝都挤,就这样,还都未必能够保证三餐一定能吃到。 将来定居达赛城之后的日子,就算再苦再累,相比之前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也是天堂。 “表嫂说的是”我道:“但谁不希望日子能过的更好一些呢,表兄既然能在银翼公会任职,还能就任队长一职,说明他并非庸碌之辈,等你们在达赛城定居之后,我试着联系一下当地城主,以及各大公会会长,看能否给表兄谋一份适合的职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