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这儿是约克汉城都,换个称呼,也叫皇城。 皇城居民,天生就有种傲然的优越感,哪怕走在路上,都比别的城镇的居民有气势,这其中是有很深的缘由的。 毕竟天子脚下,要是出行办事儿,说话咬字儿,不沾上点天子贵气儿,那才是真正丢了份儿。&1t;i>&1t;/i> 我也想入乡随俗,学他们抬头挺胸,学他们大步阔斧,学他们掏兜掉两枚铜币,都不肯弯腰去捡的骄傲,只可惜,我学不来。 不是腰挺不直,胸挺不鼓,实在是麻袋太沉,东西太多,直着腰不好扛,挺着胸太别扭,走路姿势不仅会变的别扭,还耽误脚程。 于是只得硬着头皮,无视周围人射来的刺脸目光。 跟在旁边的白敬宇,尽量与我保持距离,抬头挺胸四处观瞧,假装不认得我。 这也难怪,毕竟这儿是他久居之地,两侧路人管他熟悉不熟悉的,总能抬头不见低头见,万一落下不好的话柄,有事儿没事儿对着脊梁念叨几句,还让不让他活了。 看得出,白敬宇是个好面子的人,这种人啊,只要刀不架在脖子上,就把名誉看得比命都重要。&1t;i>&1t;/i> 要是因为我的缘故,天天被人戟指笑话,说不定哪天,无名火起,当真干出傻事儿,我也会颇感内疚。 好在凯兰浑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她只怀里抱着一个麻袋,而且还只装了半麻袋设计图,不像我,左肩背俩,右肩也背俩。 有美女的地方,就有狼,皇城的狼,绝大多数眼光挺高,物色的美女不但要貌美如花,更要出身名门,不但要打扮的花枝招展,更要气质十足。 不过呢,男人嘛,大多喜欢新鲜感,物色过太多气质高卓的美女,总是要换换口味,免得乏味。 于是乎,就有一身鲜衣绫罗的好色之徒,把目标瞄向青春活泼,伶俐古怪,又充满妩媚野性气息的凯兰身上。 这色字一上头,就把持不住嘴和腿了。&1t;i>&1t;/i> 这不,三五成群的鲜衣少年郎,嘻嘻哈哈围了过来,先是用言语挑逗凯兰:“哎呦呦,这位姑娘,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哎——嘿嘿!别走那么快嘛,陪哥哥说说话”其中一人,伸出咸猪手,就要拦住凯兰,并趁机搂抱纤腰。 结果——那人被凯兰一记瞬踢,踢飞出去。 旁边几个少年见状,不怒反笑,笑得前仰后合,笑的幸灾乐祸,其中一人指着被踢倒在地,滚来滚去的少年,道:“郭兄,你那家伙事儿还要不要紧?不行的话,就别硬挺,吱一声,兄弟几个会帮你照顾那几房娇妻美妾的。” 那个叫郭兄的,也挺倒霉,别看膘肥体壮,却天生腿短,结果凯兰这记瞬踢,好巧不巧的踢在他要害处,我估摸着就算没鸡飞蛋打,也不能人事了。&1t;i>&1t;/i>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