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九百九十四章 最富足的种族-《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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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明白,想要打探事情,就得以利换之,所以我二话没说,点了数道饭菜,而后拿出数枚银币,放到老伯跟前。

    老伯拿起银币,疑惑的打量会儿,突然神色微变,试探问道:“敢问......你这银币......”

    “哦,这银币是我从家里带过来的,纯银的,放心,不会有假。”

    听闻此言,老伯眼睛一亮,继续试探道:“敢问您家族的姓氏......”

    我怔了下,随即笑道:“这个——不重要吧?”

    “哦......哦——”老头哈哈一笑,道:“不重要,不重要。”

    说罢,连忙招呼儿子儿媳,在原有饭菜的基础上,又给我们新添了数道精美的菜肴。

    这次令我和蓝色魔女面面相觑,反倒是刚才在桌子边转来转去的小猎狗,丝毫没有怀疑的大快朵颐起老伯儿媳妇递给它的一份烤不知什么动物的肉。

    思索片刻,我瞬间想清楚了其中缘由——该不会是老伯把我当成那个家族的贵公子了吧。

    在来魔界之前,我就听几位使徒科普,魔界的货币与和风大6的一样,都是铜币,银币和金币,不过相比之下,和风大6的这三种货币更加值钱,主要是因为魔界的三种货币里都掺杂了部分杂质。

    之所以会掺杂杂质,一方面是工序问题,另一方面也是物质稀缺问题,魔界盛产附魔矿石,但对于炼制货币的金银铜三种矿石却颇为稀缺。

    凡事物以稀为贵,既然三种矿石较为稀缺,自然价格也就昂贵得多。

    不过金银铜三种货币的价值倒也还在可接受范围内,倘若此刻我身上带着一堆秘银精金的话,那就不得了了。

    对于和风大6来说,相对稀有的秘银和精金,在魔界看来,那就是足以引战争的极稀有矿藏。

    倘若你能够拥有一吨左右秘银的话,在魔界,你足以换取一块富足之地作为领地,并能够在吃喝玩乐中度过一生。。

    倘若你能够拥有一吨左右精金的话,在魔界,你甚至可以裂土封王。

    这么看来,在魔界眼中,整个宇宙中最富足的种族,大概也就属地精和矮人两族莫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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