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再者,我又是他侄孙女婿,有些事情与我谈,或许更加简单直接。 我对西蒙斯·洛克的此番作为,感到满意。 他虽然有让我帮忙解析的意思,但无论做法,亦或者与我聊天时的言语,都显得颇为亲切,许多话都是商量着来,这样的长辈,如何不能获得晚辈的爱戴呢? 于是我一口答应下来,并在第二天早上,乘坐飞艇,来到约克汉城。 同西蒙斯·洛克一道,我俩来到了遗迹位置。 站在坑边,往下观望,还真是一圆柱体台子。 跃入坑中,伏案观瞧,陡然发现,我竟然真的认识这上面的每一个字。 可我清楚记得,在此之前,我从未接触过这上面的字。 就在我百思不解之际,大太刀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该不是你本体的记忆吧,臭小子?” 本体的记忆? 这一记提醒,如洪钟大鼓,敲醒了我。 别说,还真有这种可能。 我的前身,那个真正的上古妖精后裔,在被左臂上的力量夺走了生命之后,其灵魂,其实也一直在这具身体内,与我的灵魂并存,只是我始终也没能察觉到他的存在。 直到我去魔界为止,他方才把灵魂从这具身体中分离出去,并向我道别,临别之际,还把已经掌握的那点妖精之力送给了我。 但妖精之力何其神奇,又岂是人类所能探查清楚的? 除了能够用作战斗以外,估计妖精之力里,也蕴含着记忆。 而这记忆,正是上一位上古妖精后裔的记忆。 换言之,我俩记忆共享了。 拥有了他的记忆与力量之后的我,才勉强算得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得到了传承的上古妖精后裔。 而得到了传承的上古妖精后裔,对于上古文字,自然十分精通。 自然也就能认的清楚。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