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谁能想到,短短两年多的时间,自己从一个初入社会的有志却无为的平凡青年,摇身一变,居然.....已经站在了这颗星球的权利顶点。 要说心里没有点感慨,怎么可能。 但其实,更多的是茫然。 即便这是刘嚣自己策划并实现的结果,可若不是被大势裹胁推动,他自问绝不会走到今天这个位置。 “荒合的嘲风,在圣域立下显赫战功,也是荒合有资格归入阎浮提的主因,但其归属一直未决,这件事,希望你们能尽快解决,即便仍是朝圣者,他若想游离返回也不会是什么难事。” 羊角人话锋一转,突然扯到自己身上了。 刘嚣倒也没什么意外的,如果用人类社会的比喻来说,就是你赚了这么多钱,一直不纳税,说不过去吧。 但是这个税纳在哪,就很有说法了。 银河秩序其实无所谓,好处它已经拿了,原点功勋第一时间就给到他们了。 现在荒合归入了阎浮提的英仙星团,此时如果能确定自己的归属,那么想必,荒合之上的单位也是有大把好处可拿的。 “好,这事我们会尽力办好。” 刘嚣抬起头,与羊角人目光相交,自信回答。 恐怕整个废土最敢说这个话的,也就是他了。 羊角人的神色没有半分变化,事实上,从始至终,他都是这幅不死不活的僵尸脸。 身后那七个牛鬼蛇神,从各自紧身衣的腰际处飘出一个颗指甲盖大小的物体,慢悠悠飞了过来。 其中一个,在刘嚣面前停下。 是一颗没有任何光泽的蓝色物件。 见其他人已经将这东西取在手中,刘嚣也就将它握住。 在入手的瞬间,物件似乎就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大脑不但能感觉到,甚至可以驱动它。 这种感觉很奇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体验,刘嚣熟悉意念通过灵体操控某样东西,但从未尝试过思想通过身体就能奏效。 心念一动,这小东西立刻便有了反应,就如同被打翻的墨水瓶,一种靛蓝色的物质从它内部扩散,立刻向周围快速蔓延,一开始是手掌,接着是整只手臂,躯干、四肢、脖颈,最后,就只剩下一个脑袋留在外面。 好吧,这是一种高等科技的紧身衣,轻如无物。 就先不提材质了,反正刘嚣也不懂。 就凭这一点,刘嚣已经被震撼到了。 这件衣服,居然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大脑和身体都能清晰地感觉它的存在,就好比自己的皮肤一样。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