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这么早让叶煜城知道林苋语的存在,这不在叶言的计划里面。 在叶言的计划中,他想的是让林苋语在他的帮助下已经做到了绝大部分古代女子做不到的大事之后,再把林苋语放到叶煜城的面前。 他想的是,在那个时候,叶谌想必已经跟林苋语有了接触,最好的局面是叶谌已经喜欢上了林苋语这个女反派。 按照叶煜城的性子,他要是知道林苋语以一个女子和庶出的身份,做了那么多有利于大乾王朝的好事,肯定会想要亲自见林苋语一面。 以林苋语的能力,加上叶言帮助她度造的金身。 林苋语想要获得叶煜城的看重,这不是一件难事。 那么这样一来,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皇上叶煜城都看重的女子,还有什么配不上叶谌的? 只要能够让叶谌顺利的当上太子,然后接过叶煜城的皇位。 别说让叶谌娶一个庶出之女,就算是娶一个乞丐女,只要叶谌不拒绝,皇后都肯定会答应。 至于太傅府,太傅府那边没有太多的选择,在这件事情上,太傅府完全处于被动。 林丰泾也不会太过反对,反正他更看重的是维持太傅府和皇室的这一层关系。 未来的皇后是哪一个女儿,对他来说并不是太过重要。 虽然他肯定是更想让林仙语成为皇后就是了。 可有句话说得好,计划赶不上变化。 叶言刚才想了一下,他发现要是让林苋语在第一时间就走到叶煜城面前,这也不算是一件坏事。 唯一的区别是,林苋语会更加的受到叶煜城的看好,林苋语的金身会更加的光芒万丈。 以林苋语撩男人的技术,他说不定能够看到叶谌给林苋语当舔狗的模样。 男主给女反派当舔狗,实际上还挺有意思的。 说实话,他在这本小说完结之后,对男女主叶谌和林仙语那种天作之合加上双向奔赴的感情,他已经产生了审美疲劳。 亲眼见识一下另外一种谈恋爱的方式,说不定他在写下一本小说的时候,还能用得上。 第(1/3)页